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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18日 星期六

討人厭的新安東京海上


這篇拖得有點久,但拖再久也該記錄一下,提醒自己不能成爲這樣的保險從業人員。

過年前想為家裡添些色彩所以到內湖花市走走。那天是13號星期五又下著雨,開著我心愛的bubu格外小心。花市停車場車不少,我和另一台小貨車分別在自己的車道等車位。我的方向很快就有車為了,正當我把車轉向正面,緩緩駛入停車格的時候,小貨車突然加速倒退,我按喇叭後一秒他就撞上我保險桿了。

三折肱而成良醫,第三次發生擦撞的我熟練地下了車,拿起手機開始拍地形、兩車位置、車牌、撞擊點,不理會對方叫囂打電話給警察報案、打給南山產險要求到場,取下行車記錄器記憶卡,以上這些「每一個步驟都很重要」,因為警察來的時候多半會問一些讓人不太爽的問題,越多的紀錄可以幫助你把事情描述得越清楚,警察也比較願意做筆錄。

兩方都有保險,我想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應該是最容易的吧!頓時放心不少。大約30分鐘,對方的現場人員騎著機車來了,給了我名片,是「新安東京海上」。輸人不輸陣,保險公司服務不好的話氣勢立刻矮一截,我趕緊打電話再問一次南山什麼時候會到。接著警察到場、再隔了一下下才看到一台拖車來,原來南山跟全峰合作,直接開拖吊車來以防萬一啊!

以下是重點哦!

要求警方切實記錄


警察到場後說:「停車場屬於私人土地,我們不鑑識哦!」
我說:「保險公司需要報案紀錄,請幫我們做筆錄。」
警察:「你們的車有動過嗎?」
我說:「我沒有,對方車撞到我後有往前移一點。」
警察:「那就是現場已經移動,我現在畫圖也不準。」
我心中:(一堆髒話)
我說:「那您覺得該怎麼辦?」警察頓時語塞。
總之警察還是畫了現場圖,畫完、抄完我們個別的資料後就要拿給我簽名。
我(!!!):「不是該把事發經過都寫下來嗎?」
警察再次強調:「你要我們寫我們可以寫,不過我們不鑑識喔!」
對我來說這樣的態度是對工作的不尊重,減少跟他纏鬥時間,拿到報案紀錄最重要。所以我還是請他把雙方的話記錄下來,我確認無誤後才簽名。


留下全部資料才是王道


警方記錄完,新安東京海上的現場理賠人員和南山理賠員通上了電話,開口就說:「OO大哥,這一看就是我們的錯啦!您不用擔心,都是我們的。」
電話中,我跟南山表明只會去原廠檢修,南山跟我確定去哪一間之後說沒問題,並請我把對方的名片留給他方便日後聯絡。

掛了電話,我跟新安東京海上的理賠員說:「我有行車記錄器資料,需要留下來嗎?」
對方說:「不用啦!這一看就知道是我們的問題,我們都說全賠啦!」

很可惜我相信了...
很可惜我相信了...
很可惜我相信了...

第三次小車禍,如果一切順利,處理到這樣我已經很滿意了。保險嘛!就是為了讓生活中不愉快的小插曲能快速解決,不是嗎?

於是我繼續帶著孩子逛花市、吃飯,把我拍的車禍現場照片傳給南山理賠員,然後回到原廠維修。

進廠的時候大約下午四點,保養廠的人說南山已經聯絡過有車擦撞會回廠,很快就帶我寫資料。但是...

如果沒有這個「但是」,一切都會很美好。

但是沒想到,原廠的接待人員說:「您要留車,新安東京海上要求要看過車才行。」

What? 現場理賠員不是看過、拍照,還說了全賠嗎?

車廠接待小姐說:「南山的話我可以跟您說沒問題,零件如果需要換新的他們都願意。但是新安東京海上通常是用修的,真的修不了才准用換的。」

這樣我會擔心是單純的外觀修復還是修完安全性跟原本一樣?修復後的零件密合度會不會比較不好?而且現場理賠員說的是「全賠」啊!

不過既然是他們公司規定,我也需要用車,當時剛好沒有代步車可借,我想跟他約時間一起看車好了,畢竟我也有我的擔心啊!

就是這一點好心讓我更生氣。新安東京海上好大的架子。請車廠服務小姐聯絡約星期一,首先他們說要負責的區域很大,不能確定什麼時候來。我因為早上要上班,所以想約下午,又說「一點到五點不確定何時會到」。千拜託萬拜託才說好,大約兩點,而我盡量趕,如果他比較早到請等我一下。

星期一我快兩點的時候到車廠,一到先問新安東京海上來了沒?答案是還沒。
接下來孩子在遊戲區玩、吃著餅乾,就這樣一路玩到不知道要玩什麼才發現:竟然已經超過三點半了!浪費了我快兩個小時。請車廠小姐聯絡新安東京海上也都聯絡不上。


有車碰車保險,保險公司幫你處理


生氣的我立刻回頭找南山產險幫忙,畢竟...
1. 我有保車碰車保險,所以評估維修程度應該是我的保險公司(也就是南山)決定即可。
2. 我有保車碰車,當兩車發生車禍,不論對方有沒有保險,南山都可以直接代位求償。

我心目中好的保險是能幫忙處理這些生活中不開心的小插曲,讓大家生活更美好。如果都像這次事故中新安東京海上的處理方式,當場口頭承諾很好讓人放鬆了戒心(我也因此沒留下行車紀錄),後續理賠態度又不是一起解決問題、讓大家方便順利,反而更容易製造糾紛。

這次我很幸運有保南山的車碰車保險,所以從那個星期一與南山通完電話之後,只等原廠備料、烤漆、安排代步車,進場,一天後牽車,蓋了一整疊很貴的帳單。

但如果換成只保第三人責任險的狀況,我還要繼續等新安東京海上出現、與他爭論哪些要修哪些要換、等對方保險公司核價單到車廠,車廠才能開始備料...一切動作。中間如果有爭議又該找誰呢?會是我以個人名義跟保險公司打官司嗎?還是一樣上法院找對方車主呢?

想到這些,抖...

忍不住慶幸自己有相關保險知識,也傷心就是這樣,保險公司才常常不被信任。我在跟人講解保險時也特別戰戰兢兢一定要清楚明白不能產生誤會,自己不懂的東西絕對不賣。

因為我相信,好的保險真能幫助人處理這些小煩惱,讓人生更順利啊!